近年来,市纪委监察局和八县(区)纪委监察局根据工作需要先后设立了廉政账户,廉政账户在一定时期内,对加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廉政账户已不适应当前反腐倡廉形势的需要,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经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从2016年9月15日起,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所设立的9个廉政账户统一撤销,各账户余额同时缴入同级财政部门。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坚决当面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对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当面拒收的,事后要尽可能退还;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当面拒收和事后退还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必须在5日内向所在单位报告并予以上交,由所在单位登记造册、变价处理后,上缴同级财政并及时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备。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的党员干部和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违规收送“礼金”问题突出的,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处理违纪人员,又追究有关领导和党组织的责任,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撤销的9个廉政账户信息如下:
1.账户名: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室
账 号:2518041329200115515
开户行:工行临沧临翔支行
2.账户名: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账 号:2518040629024916102
开户行:工行临沧南塘支行
3.账户名:云县监察局
账 号:71072260012
开户行:云县农村信用社东大街分社
4.账户名:中国共产党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账 号:5800003301115012
开户行:凤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5.账户名: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账 号:24179401040006996
开户行:农行镇康县支行
6.账户名: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账 号:8100007583954012
开户行:永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7.账户名: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账 号:5900016078880012
开户行:耿马县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8.账户名:中国共产党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账 号:24179101040016389
开户行:农行沧源县支行
9.账户名:中国共产党双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账户
账 号:5900009286347012
开户行:双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特此公告
中共临沧市纪委
临沧市监察局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