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五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将于2018年9月在临沧市临翔区举行,为把本届残运会办成展现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乐观进取、奋发向上的体育盛会,现面向全省征集云南省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五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会徽会歌吉祥物主题口号和纪念邮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止。以邮寄方式递达的应征作品,须采用特快专递,以寄达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二、征集作品总体要求
(一)应征作品须充分体现残疾人运动的特点,体现“平等、参与、共享”的思想,营造“快乐运动、追逐梦想”的运动会氛围。
(二)应征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的原创作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历届国际、国内残疾人运动会及各类体育赛事的标志物。
(三)应征作品要充分体现云南独特的文化底蕴,能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
(四)应征作品应合理体现临沧文化元素。
三、征集内容及设计要求
(一)会徽
1、构思新颖,内涵丰富,体现时代感与艺术性。
2、包含“云南省”、“2018”“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特奥会” “临沧”等元素。
3、具有普适性,适用于平面宣传等各种用途。
4、设计稿应配有适当的文字说明。
(二)会歌
1、主题鲜明,健康向上。
2、题材形式不限,合独唱皆可,长短适中,易于传唱。
3、体现残疾人自强不息、乐观向上的精神。
4、曲谱以简谱或五线谱形式提供,附录音小样一份。
(三)吉祥物
1、以临沧地方特色为主要创作元素,以拟人化的形式表现。
2、形象活泼可爱,热情亲切,积极健康。
3、易于制作,并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4、吉祥物命名恰当,寓意鲜明,既有运动意义又有“临沧”的文化内涵。
5、设计稿应配有适当的文字说明。
(四)主题口号
1、简洁明快,响亮有力,易记上口,富有感染力。
2、体现乐观向上、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残疾人运动精神。
3、体现时代特征和临沧特色。
4、体现党的十九大精神。
(五)纪念邮册
1、紧密结合主题,充分体现云南风采,展现云南省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五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举办的历史文化和时代发展特征。
2、反映云南省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五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重要元素能够和谐、完美地呈现,层次分明。
3、设计手法不限,设计语言要求简明、准确、生动;要考虑到缩小到邮票大小后的效果。
4、附有简要的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
四、评选办法
所有设计方案均由筹委会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设一、二、三等奖,采用第一名。具体奖金如下:
(一)会徽、会歌、吉祥物设计方案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
(二)主题口号设计方案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三)纪念邮册设计方案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所有奖金含个人所得税,由征集方代扣代缴。
五、报送方式
(一)以个人名义或者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同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二)请提供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三)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展出,如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赔偿。
(四)每件应征作品须分别提交纸质和电子文件各一份,并附作品的创作理念和含义阐述。纸质作品打印在A4纸上,不可折叠。会徽提交的电子文件幅面100 cm×70cm,精度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EG。
(五)所有应征作品和介质不再退还,请应征者自行保留备份。寄送作品外包装上均请注明“云南省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五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设计作品征集(会徽/会歌/吉祥物/…)”等字样。
(六)获奖作品根据征集方的要求可作适当修改。
六、报送地址和联系方式
提交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南屏西路166号,云南省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五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临沧市筹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临沧市残联三楼);
邮编:677099;
联系人:陶华武、常艳萍;
电话(传真):0883—2130126;
QQ邮箱:[email protected] 。
七、相关要求
(一)应征作品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二)应征作品或用于创作、设计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知识产权或其他专有权利,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及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全部责任。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回奖金。
(三)应征者自留底稿,应征作品及资料由筹委会办公室存档,不再退还。
(四)作品一旦入围,作品本身及其资料的著作权、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筹委会有权决定应征作品作为宣传使用,作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发布或者发表入选作品,仅享有署名权。
(五)云南省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五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临沧市筹备工作委员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
(六)云南省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五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临沧市筹备工作委员会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所有问题的最终解释权。
(七)请临沧传媒集团做好公告的发布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新媒体扩大宣传面,确保征集到更多有特色、高质量的作品。
云南省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五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
临沧市筹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