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向有关部门积极检举揭发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现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机关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举报线索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以医疗纠纷为借口,采取威胁、侮辱、伤害医护人员,或采取现场滋事、扩大事态、制造负面影响等形式严重妨碍医疗秩序,以此向医院索取高额赔偿的有组织的群体或个人;
(八)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九)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十)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二)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存在黑恶势力问题,以及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十三)公职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失职失责的问题。
二、举报电话、信箱
(一)、市级举报电话、信箱
1、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883—2130155;信箱:临翔区南屏南路6号市委办公楼4楼411室,邮编:677000。
2、临沧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883—2157110;信箱:临翔区凤翔街道汀旗路128号临沧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677000。
(二)、各县(区)举报电话、信箱
1、临翔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883—2166297,信箱:临翔区白塔路101号区政法委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677099。
2、临翔区公安分局举报电话:0883—2122613;信箱:临翔区忙令西路162号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邮编:677099。
3、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 0883—3211756,信箱:云县政法委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675800。
4、云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883—3210320;信箱:云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675800。
5、凤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883—4261680,信箱:凤庆县政法委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675900。
6、凤庆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883—4211084;信箱:凤庆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675900。
7、永德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883—5215258,信箱:永德县政法委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677600。
8、永德县公安局举报电话: 0883—5211326;信箱:永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677600。
9、镇康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883—6630006,信箱:镇康县政法委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677700。
10、镇康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883—6631110;信箱:镇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677700。
11、耿马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883—6127862,信箱:耿马县政法委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677500。
12、耿马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883—6128992;信箱:耿马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677500。
13、双江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883—7629900,信箱:双江县政法委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677300。
14、双江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883—7621481;信箱:双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677300。
15、沧源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883—7121307,信箱:沧源县政法委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677400。
16、沧源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883—7121214;信箱:沧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677400。
三、微信、微博举报
1、关注新浪微博@长安临沧、@临沧青锋进行举报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沧江青锋,进入公众号后直接输入内容发送或在公众号内留言举报。
2、关注微信公众号:临沧警方,进入公众号后直接输入内容发送或在公众号内留言举报或登录新浪、腾讯微博@临沧警方进行举报。
四、电子邮箱举报
登录互联网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进行举报 。
五、来人举报
举报人员可前往临沧市各级党委政法委、组织部、纪检监察机关、市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沧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及各县(区)公安局(分局)刑侦大队现场举报。对于举报线索和举报人信息各级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黑恶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临沧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