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告市民书

发布日期: 2020-01-26 18:26 信息来源: 临沧新闻网 浏览次数:

  亲爱的市民朋友:

  您好!

  自2019年12月湖北省武汉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来,国内多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按照国家、云南省总体安排部署,临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并作出批示要求,各县区、各部门通力协作,联防联控,全市正在依法科学、有序有效地开展各项防控工作;请广大市民朋友理性对待,并积极支持和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广大医务工作者严阵以待、奋战一线。截至1月26日上午8时,临沧市无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

  当前正值冬春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同时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温馨提醒广大市民:

  1、保持充足睡眠和营养,适量锻炼,增强身体素质,提高抵抗力。

  2、注意个人卫生,外出回家勤洗手,不要随地吐痰。

  3、注意保持家庭和工作场所环境清洁,室内空气流通。尽量减少外出,减少聚会,科学佩戴口罩。

  4、注意咳嗽礼仪,如脱口罩咳嗽或打喷嚏要用纸巾捂住口鼻,痰液要用纸巾包好丢弃至垃圾桶,并清洁双手。

  5、不要安排前往湖北及省外出差、旅游、探亲。避免与湖北武汉等疫区返临沧人员接触,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合和人群聚集的地方,避免接触呼吸道感染病人。

  6、如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及时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务人员是否去过武汉、是否接触过武汉等省外来临沧人员,是否接触过类似患者。

  7、不要购买活禽和野生动物,避免接触禽畜、野生动物及其排泄物和分泌物。食用禽肉蛋奶时充分煮熟。

  8、如果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要佩戴合适的口罩,及时就近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诉医生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禽类和野生动物接触史、类似病例接触史等。就诊后听从医嘱安排规范治疗,提醒家属或密切接触的朋友和同事如果出现类似症状尽快就医。

  9、近期从武汉回临沧的居民要主动告知村委会(社区)相关工作人员,主动进行14天的居家观察(从武汉抵达临沧当天起计算),如有接触过武汉来临沧人员也要进行14天的居家观察。

  10、请互相监督,发现近期从武汉回临沧的居民不主动告知和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不主动就诊人员,请广大市民积极向当地村委会(社区)相关工作人员举报。

  温馨提示:所有湖北、武汉返乡人员,请主动与就近医疗机构联系。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生和身体健康,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及行业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联防联控措施,特向社会公告临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举报投诉电话。请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真实反映情况并予监督。

  市    级:0883-2136228/13987018316

  临翔区:0883-2133886/2163668

  凤庆县:0883-4214808

  云    县:0883-8898930

  永德县:0883-5212104

  镇康县:0883-6635122

  双江县:0883-7621016

  耿马县:0883-6125357

  沧源县:0883-712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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