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9月14日之间,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卖盐场分站、班老分站先后查获以下2起有走私嫌疑的无主活体牛案件,共计查获无主活牛3头。
2020年7月22日凌晨04时许,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卖盐场分站巡逻民警到中缅边境S125附近巡逻时,在大水塘边境小道查获有走私嫌疑的无主活体水牛1头。
2020年9月14日16时30分,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班老分站巡逻民警在中缅边境158界桩附近巡逻时,查获有走私嫌疑的无主活体黄牛2头。
上述两起案件所涉活体牛已按规定实施了登记保存并进行隔离检疫,根据《云南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4号)、《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云政发〔2014〕53号)、《云南省处置走私冷冻动物制品及偶蹄动物管理暂行办法》(云打办发〔2017〕9号)、《临沧市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处置操作流程(试行)》(临政打私发〔2017〕1号)等相关规定,现予以通告,请物主自通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上述货物权属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到临沧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联系电话:0883—2157615,2852232。
特此通告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