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货物认领通告(一)

发布日期: 2021-04-12 15:58 信息来源: 临沧市打私办 浏览次数:

  临政打私通〔2021〕1号

  2021年1月5日,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永和分站在沧源县永和口岸至166界桩巡逻道牛场附近巡查时,查获涉嫌走私无主活体牛6头,已按法律规定实施了登记保存并送相关地点进行隔离检疫。

  2021年3月29日,沧源县公安局勐董边境派出所在沧源县勐董镇芒回五组附近山林查获涉嫌走私无主活体牛20头,已按法律规定实施了登记保存并送相关地点进行隔离检疫。

  根据《云南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4号)《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云政发【2014】53号)《临沧市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处置操作流程(试行)》(临政打私发【2017】1号)等规定,现予以通告。请以上两起案件货主自本通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上述货物权属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到临沧市公安局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联系电话:0883-2157615,2852232。

  特此通告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打击走私综合治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