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临沧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使用条件及规则?——留言时间2024年12月7日12:56
【医疗保障局】答复意见:
使用条件: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在近亲属间调剂使用。共济对象(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使用规则: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对象仅限省内参保人之间共济使用,职工医保参保人(授权人)与共济对象(使用人)都是我省基本医保参保人,并且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就可以实现家庭共济。绑定后就医时需使用就医者本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结算时,医疗费用经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可以从授权者的个人账户中支付,顺序为优先使用本人个人账户,本人个人账户余额为0后,再使用授权人个人账户余额。授权人有多人时,默认按照个人账户余额从多到少的顺序使用
——答复时间:2024年12月9日10:45